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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Date:2022-09-13 · View: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证学院外国人员(外教、外专、留学生、短期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外国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院的良好发展局面,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院工作、学习的外国人员的流行性传染疾病和紧急疾病、地震、火灾、治安等事件的处置。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外事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宣传统战部、保卫处、计财处、后勤处、各二级院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际交流合作处。

主 任: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兼)

成员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人员兼任。

三、职责和任务

(一)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总体领导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3.行使处置突发涉外事件的决策权。

(二)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向学院涉外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咸阳市委外事与接待办公室、省教育厅对外交流合作处、省委外事办公室、省外专局及时汇报情况,报送信息。

2.负责外国人员日常教学、生活中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1)在外国人员来学院时,为其详细介绍房间内电器、日常用品及防火设施的正确使用方法。

(2)外国人员如需外出,必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办公室审查后方可准许其离开学院。

(3)及时向外国人员提供就近涉外医院的名称、地址、外语咨询电话及学院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联系方式。

(4)认真详细地向外国人员宣传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制度,把握好舆论导向,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5)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宣传工作。

3.负责外国人员各类疾病的预防工作。

(1)关心外国人员的生活,有疾病及时就医,避免延误病情。

(2)联系后勤处定期为外国人员公寓消毒。

(3)外国人员来学院时,应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安市含光北路10号)进行彻底全面的体检。

(4)协调、联络院内外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四、流行性传染病和紧急疾病处置预案

1.在外国人员中发现流行性传染病或紧急疾病后,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须立即报告校医院,由校医院院长迅速主持技术诊断小组会诊,做好紧急救治工作,同时报告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将病人转往省市外事办指定的涉外医院进行治疗。

2.国际交流合作处要及时与外国人员沟通,正确引导,稳定其情绪。

3.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情况迅速报告咸阳市外事与接待中心、省教育厅外事处及省委外办等有关部门。

4.后勤处要做好流行性疾病处置后的防控和消毒工作。

五、地震应急预案

1.接到地震预报,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配合学院抗震防灾委员会,积极做好外国人员的避震撤离工作。

2.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密切关注地震动态,将震情预报信息迅速向突发涉外事件处置领导小组上报并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

3.地震发生后,保卫处要动员力量,疏散、抢救外国人员及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4.基建处、后勤处搭建防震棚,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及时检查、监测受灾区域食用水源、食品,负责筹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等。

5.后勤处负责外国人员公寓供水、供电、供气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保证外国人员正常生活秩序。

6.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外国人员的受灾情况向咸阳市外事与接待中心、省教育厅外事处和省委外办报告。

六、火灾应急预案

1.外国人员公寓发生火灾后,保卫处紧急动员一切力量展开灭火工作,防止火势蔓延,争分夺秒地抢救被困人员,尽可能地减少伤亡。

2.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由保卫处组织人力、物力快速进行救援,校医院迅速组织会诊,抢救受伤人员。受伤的外国人员在校医院进行紧急处理后,转往指定涉外医院就诊。

3.后勤处尽快抢修失火场所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及通讯设施,重新粉刷失火建筑,整理基本设施,保证外国人员的正常生活、工作需要。

4.国际交流合作处协同外国教师所在部门组织人力对受伤外国人员进行专门看护,同时及时稳定外国人员的情绪,防止发生意外。

5.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外国人员的灾情向咸阳市外事与接待中心、省教育厅外事处及省委外办报告。

七、治安事件应急预案

1.涉外治安事件包括外国人员与他人发生打架殴斗,外国人员被盗、被劫等事件。

2.涉外治安事件发生后,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向涉外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外国人员与他人发生殴斗时,保卫处要协同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对当事人进行问询,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4.如遇学院外国人员被盗或被劫,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将情况向保卫处报告,并协助保卫处搜集线索,争取及早破案。涉及钱财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者,转交公安机关处理。

5.涉外治安案件发生后,如外国人员有受伤情况,校医院要立即救治,如伤情严重,报经突发涉外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转往涉外医院进行医治。

6.涉外治安案件发生后,涉外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将情况向咸阳市外事与接待中心、省教育厅外事处和省委外办报告。

八、附则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咸职院字〔2017〕10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