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新加坡两国教育部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将选派国内高等职业院校优秀在职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新加坡淡马锡理工学院、新加坡义安理工学院、新加坡共和理工学院见习交流。
二、协议内容
1.选派规模
13-1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
留学专业主要为:人工智能、计算机工程、机电工程、化学工程、信息通信技术、公共卫生、生物医疗等,详见《新加坡专业院校一览表》。
申请人可根据留学专业选择3所意向性留学院校,最终以新方落实的留学院校为准。如未能满足申请意向志愿,申请人应服从调剂,否则视为弃权。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标准,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国内高等职业院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英语流利。申请人应提交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如无可提交同等水平的外语水平证明(如雅思、托福考试成绩)。
四、申请受理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院校同意,于2023年7月10日至1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中新职教见习交流项目”。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2.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在信息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后,于2023年7月21日前将信息平台中的信息推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将电子版对外联系材料(PDF)需邮件发至ouyafei7@csc.edu.cn。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除按照《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外,还需准备提交给新方的对外联系材料,此部分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PDF版电子版材料即可,具体如下:
(1)个人信息采集表
(2)护照信息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5)有效的英文水平证明
其中,材料(1)个人信息采集表应用英文填写,并在表中指定位置附符合入境新加坡新冠疫苗接种要求的英文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材料(2)至(5)中,除护照信息页外,其他材料若为中文,请附英文翻译件。同时,请自行制作英文封面及目录,将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文件中。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新方推荐。
2.新方根据申请人填报的留学志愿协助落实留学单位并确定最终录取人员。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新方反馈于8月底公布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六、派出
被录取留学人员暂定于2023年10月派出,具体以新方留学院校通知为准。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朱蒙 联系电话:010-66093574
传真:010-66093929 电子信箱:ouyafei7@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座13层(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1 | 7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根据“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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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7月10-17日 | 申请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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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月21日前 | 提交申请 | 各受理单位将申请人网报信息推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同时将推荐函、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将被推荐人员的电子版对外联系材料(PDF)邮件发至ouyafei7@csc.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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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8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新方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新方反馈确定录取结果。 |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s://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
5 | 自拿到录取通知起 | 办理派出手续 | 1. 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确认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并根据户籍所在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2家机构中进行选择) 2.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录取派出”)。 3.签署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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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自拿到录取通知起 | 派出 | 留学人员自抵达新加坡后10日内,按照所属中国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要求办理报到手续。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